一公司重新包装销售过期大米?重庆:存在虚原创自主品牌标注保质期等违法行为 评论1+1:卖过期大米给乡村学校:不曝光,问题就不解决?
一公司重新包装销售过期大米?重庆:存在虚原创自主品牌标注保质期等违法行为 评论1+1:卖过期大米给乡村学校:不曝光,问题就不解决?,
一公司重新包装销售过期大米?重庆:存在虚原创自主品牌标注保质期等违法行为
新京报讯 据重庆市场监管官微消息,市市场监管局10月12日对“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进行情况通报。通报全文如下:
接到“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有关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原则,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通过对涉事公司、学校、片区教管中心现场检查、提取资料、查验票据、对比台账、询问相关人员、抽检库房成品等方式,就举报反映的问题全面深入调查。
初步查明,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该公司通过自行腾装、委托分装的方式,将公司粮库的动态轮换米替代自主品牌的大米对外销售16221袋、116467.5公斤、销售金额62.73万元,其中向酉阳县龙潭、龚滩等部分学校销售1215袋、23119.5公斤、销售金额11.67万元,向社会销售15006袋、93348公斤、销售金额51.06万元,存在虚原创自主品牌标注保质期等违法行为。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核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目前,重庆粮食集团已免去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段某某的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职务,对其作调离和降级处理。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
10月10日,重庆酉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说明,其中提到,有媒体反映“重庆粮食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将过期大米重新包装销售”的问题,重庆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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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忆林子
评论1+1:卖过期大米给乡村学校:不曝光,问题就不解决?
近日,有网友反映重粮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一粮库将过期应急大米更换包装,重新打码新日期后,销往当地一些乡村学校。
图源 奔流
据新黄河客户端报道,10月12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该公司确实存在虚原创自主品牌标注保质期等违法行为,并免去公司主要负责人段某某相关职务,作调离和降级处理。
中国青年报:粮食保质期不容弄虚作原创自主品牌
在媒体采访中,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已经确认其确有虚标大米保质期的行为。也就是说,不论其是否将过期大米销往乡村学校,其虚标大米保质期的问题是存在的,这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食品保质期是人们判断食品食用安全的重要因素,而一些临期食物的价格往往较低,过期食物更是不应该出现在市场上。但有些黑心商家为了减少经济损失,就虚标保质期,他们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其实迟早会被消费者和监管者发现。
红星:监管失灵难免食品安全失守
从媒体报道内容看,举报人提交的材料可谓详实,不仅展示了涉事大米的品牌信息,而且写明了每一批“问题大米”的流向,其中包括当地多所小学,共计约416包,10.4吨。有图片信息,有统计数字,有相关视频,这样的举报材料尚且“证据不足”,真不知道,在县市场监管局眼中,什么样的举报材料才能称得上证据充分?换句话说,举报人自称在涉事企业工作30余年,如果这样的老员工都不足以展示充足证据,外人想要一窥究竟又谈何容易?实际上,即使举报材料“证据不足”,也应该成为市场监管部门展开详细调查的起点,而不应该成为拒绝外部监督的理由。
澎湃:曝光不能总靠“内部矛盾”
耐人寻味的是,已被降级的负责人段某某此前对媒体表示,“举报人对公司有意见”,言外之意,举报人曝光此事可能有“私心”。但是无论举报人和公司之间有何纠纷,只要售卖过期大米的事实确凿,举报人捅出此事,就是捍卫了公共利益。让人忍不住联想的是,如果不是有这样的“内部矛盾”,没有举报人坚持数月曝光,卖过期大米的行为,什么时候才能被发现?
极目:应给予“吹哨人”充分保护
对于像龚先生这样的“吹哨人”,应给予充分的保护和支持。他敢于站出来揭露真相,是出于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对良知的坚守。即便他的举报内容存在一定的差错,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他并非专业的调查人员,所能掌握的信息有限。举报违法行为往往需要巨大的勇气,面对可能的打击报复,应当有完善的机制来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和权益,鼓励更多的人主动站出来维护食品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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